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创建时间:  2017-05-03  刘佳    浏览次数:


外国语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根据研究生院《上海大学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安排》,结合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外国语学院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如下:
一 复试分数线
根据学校下达的最低分数线,结合招生名额与报考人数,划定本学科具体分数线。
"语言文化与世界文明"各研究方向分数线:
研究方向
单科线
初试总分
修辞学与修辞批评
70
238
话语分析论与实践
70
253
二 复试考生名单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方向
初试总分
备注
102807100000184
程福干
话语分析理论与实践
260
 
102807100000193
董娜轶
话语分析理论与实践
253
 
102807100000190
宋平锋
修辞学与修辞批评
245
 
102807100000186
孙吉娟
修辞学与修辞批评
238
 
三、考生资格审查
时间:5月9日12:40到C201报到,进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内容:
1、应届考生:审查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最晚8月底新生报到时能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2、往届考生:审查有效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原件)。
四、复试面试
5月9日12:40到C201报到,进行资格审查。13:00在C302正式开始复试。
五、拟录取
1.复试综合成绩满分200分。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2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5月9日16:00到C201查看复试结果,办理拟录取手续
六、收费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告。
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外国语学院
2017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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