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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9年度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12-12  梁苗    浏览次数:


2019年,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在“开放、包容、进取”的“海洋文化”引领下,学院学工办、团委紧紧围绕“海星计划”的五维育人目标开展学生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我院分别在党团建设、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教学相长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表现优异的团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激发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挖掘育人内涵,拟举办第四届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之夜”颁奖典礼。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读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学生类型

数量

党员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学业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自强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文体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竞赛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公益之星

本科生

2

研究生

2

团队之星

本科生+研究生

2

我心目中的好学导/好导师

本科生+研究生

2


三、评选条件

1.党员之星: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2.学业之星:学习、科研成绩突出,同时获得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3.自强之星:积极践行“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具有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力争通过自身的努力克服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能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学,起到一定的榜样作用。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校院各类文体活动,多才多艺,为学院乃至学校文化品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5.竞赛之星:广泛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通过竞赛切实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6.公益之星:在志愿服务、公益爱心方面表现突出,用实际行动诠释爱和责任。

7.团队之星:能够体现学院特色和贡献度的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

8.我心目中的好学导/好导师:受学生喜爱、在学生当中影响较大的在职教师。

四、评选流程

时间节点

评选进度

实施内容

负责部门

12月11日-12日

发布评选通知

制定评选规则,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

团委

12月13日-16日

个人申报

基层班团传达评选精神,组织申报工作

基层班团

12月17日-19日

公开评审、

结果公示

学院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推选名单并公示

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

说明:

1.以自荐或者推荐的方式,填写《2019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申报表》(附件)。

2.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团队事迹或推荐人意见评选各奖项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广泛征求院内外师生意见。

3.本次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

五、注意事项

1.请将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于2019年12月16日(周一)24:00前发送至外院团委组织部公邮:sdwytwzzb@163.com,纸质版一式一份交至团委办公室C202;

2.请同时发一张个人风采照片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联系人:梁老师 021-66133301 ;顾玥婷13817356726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11日

附件1:

2019年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申报表

姓名


学号


专业


联系电话


绩点


邮箱


申请类别

自荐 □ 推荐

申请奖项

□ 党员之星 □ 学业之星 □ 自强之星

□ 文体之星 □ 竞赛之星 □ 公益之星

□ 团队之星(请在申报奖项前打勾)

个人/团队事迹(300字以内,最后附上一句座右铭或感言

颁奖词(100字以内,任课老师或导师,推荐由推荐人(默认为颁奖嘉宾)

填写)








说明:请将本申请表保持在一个页面,电子版于2019年12月16日(周一)前发送至团委组织部邮箱:sdwytwzzb@163.com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制 2019年12月

附件2:

照片征集要求及命名方式


一、照片拍摄要求:

1、近期(6个月内)生活照;

2、尺寸:600(宽) × 800(高)像素;

3、要求免妆,无修图,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

4、文件大小不小于1M,格式为jpg,请不要将照片附在WORD文件里面。

二、命名规则:

姓名+ **之星

如:张三+文体之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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