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0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推免研究生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9-09-09  黄澄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1. 坚持科学评价、择优选拔的原则。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以德为先,考查学习成绩,同时综合考虑学生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进一步完善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邓志勇

副组长:曾桂娥、贾小琴、苗福光

组 员:唐青叶、赵莹波、梁苗

秘 书:冯元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应是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在籍在读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受过学校留校察看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成绩优良,截至2018-2019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专业四级(英语/日语)成绩合格。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5.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待遇。如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部、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7. 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而未在专业选拔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不受专业综合排名限制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推荐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应在学院进行公示。

(1) 在校期间在国际或国家级学科专业竞赛中获得一等奖(金奖)及以上奖项,其中特等奖排序前3名,一等奖排序前2名。

(2)以第一作者身份在国内核心期刊或在国外学术期刊上发表高水平论文。

8.体育特长生须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如下成绩之一:

(1)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

(2)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

(3)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获前三名。

9. 退伍复学学生成绩需满足统一要求。在部队有突出表现,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并须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四、推免名额和可推荐人数

外国语学院推免名额7名,可推荐9人。其中英语专业推免名额4名,可推荐5人;日语专业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4人。

五、推免排名标准

排名顺序以绩点为标准,该绩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学习成绩为依据的基本绩点,另一部分为以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各类加分项为依据的附加绩点。

基本绩点:前三年所有课程的成绩绩点。

附加绩点:历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0.1/项;历年在国家、省市、校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0.3(国家级)、0.2(省市级)、0.1(校级)/项;历年在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0.2(省市级)、0.1(校级)/项。

六、工作要点及流程

1、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及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者无效。

3、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相关材料汇总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材料,依照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未经公示的推免生名单无效。

5. 面向在校退役复学本科生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校武装部研究制定,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

6. 体育特长生推免标准和实施细则由学校组织相关部门研究制定,体育学院负责落实。

7.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9个名额,录取单位为本校)面向全校招生,申请者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校团委、学院团委须将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

8. 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免生名单。

9.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教育部另行公告),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10、时间安排

9月8~10日,学生报名。递交《2020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以收到材料为准)截止时间:9月10日下午4点;报名地点:C202;联系人:梁苗,66133301。

9月11~18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并视实际情况组织答辩(答辩需本人到场,不参与答辩视为自动放弃推免资格)。最后按专业排序,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9月19~24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9月25日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其他未尽事项及争议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接受投诉联系人及电话、邮箱:梁苗,66133301,liangmiao100510@163.com。

2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3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4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5.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2020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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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9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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