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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19-12-10  梁苗    浏览次数:


为表彰过去一学年在学习、工作、社会实践等各方面涌现出来的优秀个人和集体,进一步激发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集体评选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外国语学院团委决定在全院开展2018-2019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先进集体的评选表彰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评选、表彰的对象为2018-2019学年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读的学生和学生集体

(补充说明:2019级本科生及2019级研究生不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类型及名额分配

评选等级

评选类别

本科生

研究生

校级

优秀学生

16

13

优秀学生干部

3

2

先进集体

1

三、评选标准

(一)优秀学生: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遵守校规校纪,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主动关心集体和同学,并能在同学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投身进博会志愿服务等社会实践活动,有奉献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及实践能力,并有突出贡献;积极参与各类科创竞赛,比如:“挑战杯”等,具有创新和探索的精神;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并获当年度奖学金;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有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优秀学生干部:

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德才兼备,品学兼优,一般应该获得当年度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所在寝室卫生检查平均成绩在良好以上;主动承担社会工作,积极组织开展校院的各项活动,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具有突出工作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和带头作用。

(三) 先进集体:

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的集体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学术气氛浓厚,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积极开展素质拓展活动、内涵丰富的主题团日等,能够呈现出良好的整体素质。

四、评选流程

本科生及研究生评选流程

时间节点

评选进度

主要内容

负责部门

12月9日—12月11日

评选细则

发布

制定外语学院评选细则,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并报备校团委。

学院团委

12月12日—16日

个人申报

学院团委通过基层班团传达院团委精神以及注意事项,开展申报工作。

学院团委、团委组织部、基层班团负责人等

12月17日—23日

公开评审、

结果公示

学院评审委员会公开答辩评审,推选候选人和集体,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优生优干评审委员会

12月25日

材料上报

上交评优汇总表及完整申报材料

学院团委

五、工作原则及标准

1、评选务必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各类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候选人应由基层班团组织通过民主程序产生,候选人和候选学生集体名单必须经院(系、学部)评审委员会评审后,予以公示,广泛听取各方意见。

2、学院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评审委员会,全面负责本次评选工作。包括:

主任:邓志勇

成员:曾桂娥、贾小琴、苗福光、唐青叶、赵莹波、梁 苗、马思涵、崔一冰、袁媛、杨晓彤、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3、评审标准

最终得分= 综合分*70% + 答辩分*30%

(备注:综合分包括学习成绩、学科竞赛、科研成果、思想品德、学生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

六、材料上报

1、填写各类申报登记表:《上海大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1)(点击下载)、《上海大学先进集体登记表》(附件2)(点击下载)。一式二份,须用水笔规范填写或打印;

2、个人和集体事迹材料:个人和集体事迹另附页,第三人称撰写,一式一份,字数为1000字左右,并附上各类获奖证明复印件;

3、申报材料:研究生和本科生于2019年12月16日(周日)前上交(本科生以团支部为单位交给团委组织部,研究生交给研究生团总支),负责人汇总后纸质版交至学院团委办公室C202,电子版校对后汇总将附件1和附件2打包统一发至:857911783@qq.com,邮件标题和文件名格式参考:年级+专业+2019优生/优干/先进集体

七、联系人:

团委负责人: 梁老师66133301

团委组织部(本科生):邱徐雯13601996281 / 857911783@qq.com

研究生团总支: 王婧文 18800257027 / 1418400706@qq.com

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19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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