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2020年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部实施“申请-考核”制。考生根据我院要求,须提交用以证明其学习能力、知识结构和科研潜质的申请材料,我院组织专家对其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考生参加我院综合考核。
二、组织管理
1.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并遴选成立申请资格审核小组、综合考核专家组等开展具体工作。
2.申请资格审核小组成员由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负责申请者资格条件的审核。
3.综合考核专家组由5名所在学科副高及以上职称人员组成,要求责任心强、为人公正、教学科研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外语交流能力强,其中正高职称人员一般不低于60%。专家组负责人由各院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遴选。
三、申请条件
凡申请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必须满足我校当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具体规定详见我校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
四、申请和考核程序
1.申请者须按照上海大学报考当年度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时间进行网上报名,并按时提交报名所需材料。
申请人必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准确,不得伪造,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
2.我院申请资格审核小组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提出审核意见,审核通过者参加我院组织的综合考核。
五、综合考核时间、形式、内容及规则
1.综合考核时间
2020年6月19日,上午9点开始。
2.综合考核形式
我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以网络远程zoom平台面试方式进行,相关要求可参照 《2020年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远程网络复试考生须知》执行。有资格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之前会收到教务老师邮件通知,针对zoom下载、使用、进入zoom复试时间段等内容远程进行培训。
3.招生名额
2020年外国语学院博士招生名额3名,文学、语言学、翻译方向各1名。有资格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如下:
参加复试考生姓名 |
准考证号 |
李亚峰 |
102800100000271 |
杨若蕖 |
102800100000273 |
邵慧婷 |
102800100000275 |
刘薇 |
102800100000277 |
喻旭东 |
102800100000280 |
郭欣 |
102800100000281 |
侯怡 |
102800100000284 |
李小华 |
102800100000286 |
张欢 |
102800100000290 |
请以上考生及时查看报名系统所留邮箱,按通知接受培训、备考。
4.考核内容
复试总分500分,外语考核(100分,主要考核考生英语口语、听力能力)、专业基础(100分,针对报考专业“语言文化与世界文明”考核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100分,考核考生报考导师方向的学术专业素养)、综合能力(200分,考核考生在问答过程中展现的学术思维、学术潜力和未来规划等综合能力)
5.考核规则
考核原则上采取差额形式。各项考核成绩由考核小组各成员现场独立评分,每位考生的综合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各部分的考核过程应做详细记录,所有考核材料应妥善留存、备查。
六、录取
1.申请考核成绩按所报考导师综合排名,不合格者(低于总成绩满分的60%即300分)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我院上报的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3.拟录取名单由学校统一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4.定向培养考生须签署定向培养协议。
七、学费
上海大学博士研究生各专业收费标准,详见我校财务处网站公告。
八、咨询和申诉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3062-101 刘老师
九、招生工作疫情防控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统一采取网络远程方式进行,不组织学生进校考核。考核工作人员及工作场所的疫情防控按照上海大学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相关规定执行。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