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 评选工作通知

创建时间:  2014-09-05  刘佳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院的通知,我院2014年"宝钢优秀学生奖"的评选活动开始了。2014年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学金额度为10000/人,全校获奖名额共2名,我院将根据申报实际情况,进行遴选,推荐一名候选人。
请我院研究生二年级(13级)和三年级(12级)有意向报名参评宝钢特种奖学金的同学,到研究生院网站查阅"2014年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工作通知"(点击查阅),并在网站下载上海大学特种奖学金申报表,填写电子版的申报表并双面打印一式五份,于99日(星期二)12:00之前将申报材料交到C201室徐可珈老师处,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予受理
需提交材料如下:
1.      特种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五份,有导师意见)
2.      本学年度小结
3.      成绩单
4.      科研成果清单(第几作者,发表题目,发表期刊,时间,是否核心)
5.      科研成果原件(用于核对复印件)
6.      科研成果复印件(按照清单顺序排列好。期刊论文复印件为封面、出现作者名字的目录、全部正文以及检索证明(北大或南大核心目录期刊必须有,图书馆开具),编著为封面、版权页、书中写明参编名字的地方、出版社参编字数证明。)
7.      发表期刊论文的word格式电子版(研究生部用于比对是否剽窃抄袭)
 
具体评分规则请见《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术评分办法(2014修订版)》。如对评分办法有异议,请于9616:00前向学院提出。
我院910日对申请同学的材料进行审核和排名,同日将评审结果于网站和院办橱窗进行公示。
 
 
外国语学院
201495
 
附件:关于研究生奖学金学术评分办法
上大外内[2009]21
 
(一)对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的评分标准如下:
1.凡刊登在外语类权威核心期刊《外语教学与研究》或《外国文学评论》上的论文,每篇120分。
2.凡刊登在《现代外语》、《当代语言学》、《外国语》、《外国文学》、《外国文学研究》、《国外文学》、《中国翻译》上的论文,每篇100分。
3.凡刊登在北大核心目录(2011年版)或南大(2012-2013年版)(包括CSSCI扩展版来源期刊和CSSCI来源集刊)检索认定的语言或文学类核心期刊的论文,或刊登在学报类哲学社会科学版核心期刊上以语言或文学为主题或与该主题相关的论文,每篇50分。文学作品类不属此列,按第4条计算。
4.凡刊登在南大或北大核心目录检索认定的语言或文学类核心期刊之外的其他核心期刊论文,每篇8分。
5.凡刊登在其他普通正式刊物的学术论文,每篇5分。
6.凡刊登在专刊、增刊、论文集、内部刊物的论文,每篇1分。
7.独立编著的书或教材每5万字积3分。
8.参编书或教材每5万字积2分,译著每5万字积2分。
9.会议报道类不予计算。
 
(二)已发表的论文若被《新华文摘》或《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每篇再奖励20分。
 
(三)其它奖励:凡申请到校研究生创新基金项目或上海市大文科新人培育计划,每项10分。
 
(四)奖励认定
1.上述条款中的论文和专著的奖励对象,均指署名为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的第一作者,与导师合作视为独著。
2.录用证明一律不予认可和计算。
3.与导师之外的其他人合著的论文,第一作者分值70%,第二作者30%
4.科研项目奖励对象均指以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为单位名称申请到的科研项目的主持人。论文作者也须说明是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的在读学生。
5.凡发表在(一)1~4之列的论文,须提供学校图书馆的检索证明,否则视同无效。研究生须遵守学术道德,不得作假、抄袭、一稿多投或变相一稿多投等(注:论文内容重复率达50%以上,一律视为一稿多投)。如发现申报材料中有违反学术道德的现象,学院将取消申报人的参评资格并给予警告处分。
6. 发表的文章原则上字数不少于4500字。少于4500字的文章如果确实有理论价值,将另行考虑。
7.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成果须交原件和复印件,经学院核对后给予核算。如因个人原因没有按时提交,学院不再予以受理。
(五)其它
1.学习成绩方面的要求:单科成绩原则上不得低于75分,学业平均成绩不得低于80分。
2.评奖名额分英语语言文学和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两个专业平均分配。如评奖名额为单数的情况下,则优先推荐学术分值高者。
3.国家奖学金申请者必须参加该奖项的申请答辩会,最后的综合排名中学术积分为50%,答辩面试为50%。
4.本办法自2013年起实施,原有的计算办法停止实施。具体解释权在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312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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