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定采取公开公正的原则,由研究生自愿报名,根据《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对研究生的政治思想和日常表现、课程成绩和科研能力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评定。经过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会对申请学生的答辩评审,结果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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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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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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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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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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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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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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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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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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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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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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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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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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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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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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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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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20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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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赫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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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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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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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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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72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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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海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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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语语言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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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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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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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20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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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思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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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语笔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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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奖学金(候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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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10月16日。如有异议,请公示期内联系C202室马思涵老师(66133301)或C205室苗福光老师(66133047)。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