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励志奖学金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结合《上海大学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学工办、武装部〔2022〕35号)要求,特制订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评审规则如下:
一、奖项设置:
国家励志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的,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
二、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科在校生(学制期内),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本学年学习成绩优秀或学习成绩有显著进步者,当学年所修学分数应不小于课程指导性教学计划规定学分数的90%,成绩排名不低于60%,必修课程成绩均及格以上;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经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优秀学生;
6.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具有自我解困的意识,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积极解决经济上的困难。
三、评审要求:
国家励志奖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按学年申请和评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高校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学生。
同一学年内,同一学生只能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一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三项中的一项。
四、评审方式:
1、此次评审采取等额评审,学生个人申报,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进行初评、公示后,由学院按照学校名额分配表中分配名额推荐。
2、学院奖学金评审小组推荐结果上报校奖学金评审办公室,学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核产生结果。
五、评审程序及时间:
1、9月13日-9月15日 个人申请
有意愿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根据学校通知、学院的评审实施细则,本人登陆孰知网(www.sz.shu.edu.cn)-在校事务-特殊奖学金申请-选择奖学金类别,如实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并准备相关获奖材料复印件(单份)向学院递交。申请人请仔细阅读申请审批表填报说明及要求,认真、规范、严谨地填写相关表格,在个人申请截止日期前将上述全部申请材料完成。系统申报与书面表格填写内容必须一致。如有不实之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注:学生困难情况参照标准为成才服务中心2022年认定结论,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必须是2022年被成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困难学生,否则无法申请。
2、9月16日-9月22日 评审小组初评
学院成立院系分管领导为组长、班主任、辅导员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评审小组,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初评,产生推荐名单并学院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3、9月23日12:00前:
辅导员、分管书记登陆上海大学本科生一站式信息管理平台-奖学金-特殊类奖学金评审-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依据学院初评公示结果进行审核。
4、9月23日—9月30日学工办学生成才服务中心完成学校审核。
5、9月30日-10月7日 上报事务中心进行预审。
6、10月中旬各学院递交审批表。
7、11月上旬结果公示。进行全校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8、奖学金发放
学校于每年12月31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上海大学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并记入档案。
补充:
关于国家励志奖学金其他相关事项说明:
一、学生填写注意事项
1、填写相关信息,如联系方式、曾获何种奖励等基本信息。
2、填写成绩排名,成绩排名认定可查询教务处网站。
3、填写必修课门数(课程认定范围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整个学年所修课程中的必修课数)。
4、填写申请理由,应当为第一人称,无错别字,语句通顺,达到字数要求,有实质内容如担任学生职务,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事迹,进步显著,克服生活上困难自强不息等。200字。
二、辅导员审核注意事项
1、审查学生填写的相关信息,如政治面貌、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2、审查学生填写的成绩排名(成绩认定范围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整个学年所修课程,上学年在社区学院的学生扣除夏季学期课程,学生学年可登陆教务处信息系统进行成绩查询,并批量导出后,依据学院认定方式进行排名)。
A、成绩排名的认定以学生学年平均绩点在所学同专业同年级的排名。
B、如部分学院的低年级不同专业所学课程相近,整个年级作为一个评审单位,则这个年级所有学生的排名统一为:排名/年级人数。
C、如部分学院的高年级同系不同专业所学课程相近,整个系作为一个评审单位,则这个年级所有学生的排名统一为:排名/系人数。
D、一个学生只能在一个评审单位获得排名,且一个评审单位的里的所有同学都应该是同一个分母数字即评审单位。
3、审查学生填写的必修课门数(课程认定范围为2021年9月-2022年7月整个学年所修课程,上学年在社区学院的学生扣除夏季学期课程)。(除个别学院课程设置特殊,一般学生必修课门数应当不多于30门)
A、必修课是指在教学计划或者成绩大表里面对该课程的性质表述中含有“必修”“基础”等字样的课程,实习是必修课,形势与政策不算。不及格科目重修通过的后认定为及格(此项认定仅适用于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
B、例如:学生学年选修10个必修课3个公共选修课,1个必修课不及格但是重修及格了,那应当填写必修课10门及格10门。
4、审查学生填写的大学期间曾获奖励与提供佐证材料是否相符。
5、审查学生填写的申请理由,应当为第一人称,无错别字,语句通顺,达到字数要求,200字。有实质内容如担任学生职务,参与各类社会实践活动,优秀事迹,进步显著,克服生活上困难自强不息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