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19年研究生推免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18-09-10  梁苗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推荐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的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2、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还要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曾桂娥
副组长:邓志勇、苗福光
组 员:唐青叶、肖福寿、董永杰、梁苗
三、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对象应是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应届本科毕业生
(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成绩优良,截至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专业四级(英语/日语)成绩合格。
4.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5. 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直升研究生待遇。如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部、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直升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7.对有特殊学术专长而未在专业选拔中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在校期间在学校认定的国家级或国际竞赛中获得一等奖(含)以上奖项,并且是竞赛项目的核心成员,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可不受专业综合排名限制申请特殊学术专长推免生资格。但学生有关说明材料、推荐材料和相关佐证材料应在学院进行公示。(点击下载
8.体育特长生须参加体育比赛获得如下成绩之一:
(1)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世界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
(2)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运动会获前八名;
(3)代表上海大学或上海市大学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单项比赛获前三名。
9.退伍复学学生成绩需满足统一要求。在部队有突出表现,成绩要求可适当放宽,并须报学校推免领导小组审定。
四、推免名额和可推荐人数
外国语学院推免名额7名,可推荐9人。其中英语专业推免名额5名,可推荐6人;日语专业推免名额2名,可推荐3人。
五、推免排名标准
排名顺序以绩点为标准,该绩点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为学习成绩为依据的基本绩点,另一部分为以衡量学生全面发展的各类加分项为依据的附加绩点。
基本绩点:前三年所有课程的成绩绩点。
附加绩点:历年被评为校以上(含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0.1/项;历年在国家、省市、校级科技、文体等正式竞赛中获奖——0.3(国家级)、0.2(省市级)、0.1(校级)/项;历年在精神文明建设、科技发明、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方面获得学校或上海市有关组织表彰——0.2(省市级)、0.1(校级)/项。
六、工作要点及流程
1、今年推免生不分学术型及专业型、校内推荐和校外推荐,所有推免生均享有依据招生政策自主选择报考招生单位和专业的权利。所有推免名额(除有特殊政策要求的专项计划外),均可向其他招生单位推荐。
2、学生可申请普通推免生、本校研究生支教团专项推免生,或者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专项推免生,但只能选择其中一项,同时申请两项或两项以上者无效。
3、在学生本人书面申请的基础上,由导师、辅导员进行推荐,并填写推荐表,相关材料汇总至学院推免工作小组。
4、学院推免工作小组审核材料,依照推荐条件,确定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内排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天。
5.面向在校退役复学本科生的推免工作实施细则由校武装部研究制定,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
6. 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9个名额,录取单位为本校)面向全校招生,申请者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并获得学院研究生支教团的推荐资格后,统一向校团委报名。校团委、学院团委须将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工作方案及时公布并报教务处,同时负责落实。
7.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推免生名单及相关材料,审定通过的名单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学校推免生名单。
8.教育部建立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开通时间教育部另行公告),推免生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查询招生单位的招收推免生章程和专业目录,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推免服务系统"保障推免生自主报考,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
9、时间安排
9月10日-13日,学生报名。递交《2019年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点击下载)、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9月13日下午4点;报名地点:C202;联系人:梁苗,66133301。
9月14日-17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学生的信息和材料进行审核,按专业排序,提出推荐名单,在学院网站和学院橱窗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9月19日-25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学院上报的材料,并在学校网站予以公示,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
9月25日起,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网上支付。
七、其他注意事项
1. 其他未尽事项及争议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接受投诉联系人及电话、邮箱:梁苗,66133301,liangmiao100510@163.com。
2. 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3.经学校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3. 欲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4.欲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4.2019年推荐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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