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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创建时间:  2016-04-21  刘佳    浏览次数:


根据研究生院《上海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及复试安排》,结合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如下:
一、培养目标及复试原则
我院旨在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外语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专门人才。复试中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
二、组织管理
学院成立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的各项工作,并对学院的复试结果负责。
组长:施雯
组员:苗福光、曾桂娥、周平、庞好农、尚晓进
"语言文化与世界文明"复试小组由主管研究生教学的分管院长任负责,不少于5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专家组成,设组长1人。
三、分数线
根据学校下达的最低分数线,结合招生名额与报考人数,划定本学科具体分数线。"语言文化与世界文明"各研究方向分数线:
研究方向
单科线
初试总分
美国文学与文化
40
224
英语文学文化研究
40
245
中外经典互译研究
40
252
四、复试
复试小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通过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能力测试。复试中还应参考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情况,对其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复试综合成绩满分200分。
复试程序要规范,全程录音、录像,要有现场记录、成绩和评语。
复试安排: 4 2912:40C510报到,进行资格审查。13:00C512正式开始复试。
五、拟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20分以下)不予录取。考生的最后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录取时按考生最后成绩排序,由高向低顺序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各院(系)要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并做好未通过复试的考生的解释工作。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1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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