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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语学院2022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创建时间:  2021-09-14  朱一佳    浏览次数:


根据上海大学《上海大学 2022 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22 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原则

1、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要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注重对学生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的考查,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

2、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笔试、面试等遴选推免生的考试。

3.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4.坚持严格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持全面考查、综合评价、择优选拔、公平公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推免选拔质量,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充分保障学生申诉渠道畅通,将学生对推免程序、标准的意见和对结果的异议纳入我校信访举报、申诉受理机制,充分保证学生反映问题以及申诉渠道畅通,及时发现、坚决纠正推免工作中出现的错误。

二、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尚新

副组长:贾小琴、戴朝晖

组 员:赵莹波、张新玲、黄欣、龚萍、王颀、梁苗、王从娟

秘 书:冯元

三、推免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申请申报范围: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在籍在读的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推免工作开始(日期以学校发布通知为准,下同)前处分已解除的,不受原处分的影响。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4、学习成绩优良,截至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专业四级(英语/日语)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6.定向生不享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待遇。如提出申请推免资格,必须在学校规定的各学部、院系上报推荐名单或个人申请的时间节点前,提供定向省(区)同意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函件等相关文件。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者,学校不接受推免申请。

四、推免名额和可推荐人数

外国语学院推免名额8名,可推荐10人。其中英语专业推免名额5名,可推荐6人;日语专业推免名额3名,可推荐4人。

五、推免遴选指标

(一)遴选指标的组成

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0-2021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

根据学科特点制定以下加分细则,每一类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包括学生提供的以下六个类别证明或成果: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30%)

第二类:志愿服务(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5%)

第四类:科研成果(20%)

第五类:竞赛成果(3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10%)

说明:

第一类关于“入伍服兵役”做如下说明:

1.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分;

2.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0.5分,得8.5分;

3.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分,得9分;

4.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得10分;

5.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6.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原件供核验。

第二类关于“志愿服务”认定分以下级别:

1.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分;

2.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5分;

3.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4.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1年9月9日18时;

5.若存在材料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

第四类项目原则上仅限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

第五类项目是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竞赛成果按等级的不同依次赋分:

国家级一等奖10分(满分),国家级二等奖8分,国家级三等奖7分,以上奖项如设有特等奖,特等奖按一等奖得分,一等奖按二等奖得分,二等奖按三等奖得分,三等奖得5分。上述竞赛获奖取最高值,不累计。

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1.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20分;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17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14分;

4.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20分;

5.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20分、7-8名加17分。

(二)学术专长的认定。学院将成立不少于5人的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如有需要将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将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须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六、工作安排

9月14~16日,学生报名。递交《2022年上海大学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和相关佐证材料,报名(以收到材料为准)截止时间:9月16日中午12点;报名地点:B204;联系人:梁苗/王从娟。

9月16~18日,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视情况组织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学生的学术专长等,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并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9月24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七、注意事项

1.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接受投诉联系人及邮箱:梁苗,liangmiao100510@163.com。

2.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3.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2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4.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

5.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6.推荐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下载表格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1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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