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大学《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上大内[2023]146号)的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外国语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工作的实施办法。
一、推免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遴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学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和录取的首要依据,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推荐和录取。优先支持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重大科研任务攻关以及“双一流”学科建设;重点支持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的项目、专业。
(二)突出考查学生的一贯学业表现。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不得专门组织遴选推免生的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等)。
(三)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将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合理设置各遴选指标所占权重及单项指标上限分值,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四)加强综合考核。既要加强对推免生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的考查,也要加强对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引导学生树立胸怀祖国、服务人民、追求真理、勇攀高峰、坚守学术道德、严谨治学的成长成才理念。
二、学院推免工作组织
成立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党委书记担任组长,分管本科教学副院长和党委副书记担任副组长,组员由学院副院长、系部主任、教授代表、教学秘书和辅导员组成,名单如下:
组 长:尚新、吴蔚
副组长:阚怀未、贾小琴
组 员:戴朝晖、唐青叶、邓志勇、张建琴、龚萍、赵莹波、苏鹰,王文新、向维维、崔一冰、王从娟
秘 书:李京
外国语学院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 (以下简称“专家审核小组”),由相关专业专家组成。
三、推免申请对象和条件
(一)推免申请范围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4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推免申请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受过学校留校察看及以下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解除时间应早于2023年9月18日。
3.追卓越、创一流,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有较强的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
4.学业成绩优良,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1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程(注:经重修后合格,可认定为目前无不及格必修课程),专业四级(英语/日语/法语)成绩合格。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要求。
四、推免名额和可推荐人数
外国语学院推免名额11名,可推荐15人。具体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推免名额 | 可推荐人数 |
1 | 英语 | 6 | 8 |
2 | 日语 | 3 | 4 |
3 | 法语 | 2 | 3 |
五、推免遴选指标的设定
(一)遴选指标的组成
遴选指标应包含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和体现学生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
1.学业综合成绩指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即截至2022-2023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学生所修读的所有本科课程的平均成绩绩点(以学生成绩大表为准)。
2. 全面发展的相关项目指标主要应包括学生提供的入伍服兵役、志愿服务、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成果、体育竞赛成果等,学生应提供相关证明或成果。
(二)严格审核认定学生的科研成果、竞赛成果等学术专长。推免生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学院将成立不少于5人的学术专长推免专家审核小组(专家审核小组成员应具有相关学科副教授以上职称),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如有需要可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要公开公示。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将在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
(三)遴选指标的权重设定
1. 学生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权重75%;
2. 学生全面发展相关项目指标权重25%,根据学科特点设置指标权重及加分细则,学生在某一方面中有多项加分情况时,原则上只取最高一项,具体如下: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30%)
第二类:志愿服务(5%)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5%)
第四类:科研成果(20%)
第五类:竞赛成果(30%)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10%)
第一类“入伍服兵役”:
1.最高分值为10。
2.圆满完成服兵役任务的,得8分。
3.获得连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0.5分,得8.5分。
4.获得营级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的,加1分,得9分。
5.获得团级及以上表彰、嘉奖及荣誉称号或个人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加2分,得10分。
6.上述奖项取最高值,不累计。
7.学生需提供相应获奖原件供核验。
第二类 “志愿服务”:
1.最高分值为10。
2.大学本科期间有参与志愿服务经历,服务时长不足20小时的,得8分;累计服务时长20小时及以上的,得9分。
3.获得省市级及以上“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1分;获得校级/区级“优秀志愿者”相关荣誉称号的,加0.5分;参与校内外疫情防控专项志愿服务的,加0.5分。若有多项荣誉加分情况时,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4.学生需提交志愿服务材料原件,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5.参与志愿服务活动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时。
第三类“国际组织实习”:
1.最高分值为10。
2.本科阶段在国际组织实习的,提交经上海大学国际部认定的相应材料;赴海外国际组织实地实习得10分,在线上实习得5分。
3.若有多次国际组织实习,只取最高一项,且不累计加分。
第四类“科研成果”:
1.最高分值为10。
2.本科阶段在核心期刊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得10分;在校级、院级学术论坛发表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并获得三等奖及以上,在普通学术期刊(月刊及以上且不含增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科研论文,仅作为参考,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3.本科阶段获得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立项,并结项的,团队负责人得5分,团队成员得2分。
4.若有多项科研成果,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第五类“竞赛成果”:
1.最高分值为10。
2.学生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
3.竞赛成果按等级依次赋分。个人获奖:国家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得分分别为10、8、7;以上奖项如设有特等奖,则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得分分别为10、8、7,三等奖得分为5。团队获奖:排名前三者得分依次为10、8、5,排名第四及以后者为2。
4.若有多项竞赛成果,只取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第六类“体育竞赛成果”:
1.最高分值为10。
2.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1-3名加10分。
3.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4-6名加8.5分。
4.全国大学生锦标赛及分区赛7-8名加7分。
5.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前8名加10分。
6.全国学生运动会前6名加10分、7-8名加8.5分。
7.学生需提交秩序册、成绩册等原始材料,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8.竞赛成果获得时间截至2023年9月18日12时止。
以上各类材料若存在造假、信息不实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该项所有加分。其中第四类和第五类项目中,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六、工作安排
(一)拟申请推免学生于9月21日16点前,将《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推荐表》(附件1)、《申请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附件2)、成绩大表和相关佐证材料,一并提交至C103王从娟老师处。
(二)9月22日前,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遴选指标认真审核考察学生综合情况,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在学校下达的推荐名额范围内确定学院拟推荐名单。
(三)9月23日16点前,学院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3天。
(四)9月27日前,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听取并审定当届推免生名单;教务部公示当届推免生推荐名单,并将名单上传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
七、注意事项
(一) 其他未尽事项由学院推免工作小组负责解释。学院接受投诉联系人及邮箱:贾小琴老师,jxiaoqin@shu.edu.cn。
(二) 参与推免工作的人员应签署《上海大学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人员承诺书》。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工作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工作的要向所在单位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通过所在单位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 学生应对申报资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发生学院推免工作小组不能解决的争议,学生应在学校推免生名单公示结束前向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争议双方在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时陈述理由,最后由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决定。
(四) 经学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要履行《申请上海大学2024年免试攻读研究生承诺书》的承诺。学校不再将其列入毕业生就业推荐计划,不接受其赴境外公派留学的申请,不受理其放弃推免资格申请。
(五) 申请攻读本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本校不予接收。申请攻读外校推免生的学生,没有获得上海大学推荐名额的,外校录取或任何承诺均不获承认。
(六) 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本文件精神为准,任何个人的承诺均无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3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