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关于深化全程导师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上大委〔2019〕158号),根据《上海大学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工作评优办法》(〔2021〕161号)和《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制实施细则》(上大外委〔2023〕11号),现将2023-2024学年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核对象: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全体本科生全程导师
二、考核标准:全程导师在立德树人、学业指导、成长指导、未来规划等方面的落实情况。
(一)立德树人。做好学生的思想教育,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身体力行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终身学习能力以及全球公民意识。
(二)学业指导。做好学生的专业教育,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培养目标、教学计划、课程设置以及就业去向等,培养学生的专业学习兴趣,提升专业自信。指导学生制定并督促实施学业规划,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学科偏好和个性特点,有针对性地指导学生选择专业发展目标、制定中长期学习计划,完善符合自身特点的较完整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结构体系。引导学生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和技能。掌握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特殊问题,帮助学习出现问题的学生走出困境,协助受到试读警告的学生制定课程重修计划,进行学业帮扶。
(三)成长指导。培养学生创新能力,每年指导学生参与科研立项、创新训练、学科竞赛、学业论文竞赛等成长类活动至少1人次。鼓励学业导师将自己主持或参与的课题介绍给学生,让学有余力的学生参与导师的课题研究。
(四)未来规划。帮助学生确立出国留学、考研、就业或创业的发展目标,给予就业等方面的指导。
三、考核要求: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考核一次,时间为6月前后。
(二)考核方法:学院检查工作完成情况与学生评价相结合。
(三)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
四、考核方式及主要内容
(一)指导情况记录。本科生导师个人填写《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每学期定期指导不少于2次。
(二)年度学生评议。学院组织学生填写《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全程导师工作情况调查表》,了解学生评价情况。
(三)全年跟踪监督。“学院全程导师制实施与监督小组”于每学期第12周前汇总把关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并给出初步考核意见。
(四)考核结果及评优。“学院全程导师制领导小组” 结合学生评价和初步考核意见进行综合评议,最终确定考核结果及优秀人选,表现突出者推荐至学校,参与校级优秀本科生全程导师评选。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工作由学院全程导师制领导小组组织开展,学院实施与监督小组负责日常的具体实施和监督。
(二)学院根据本科生导师工作考核结果发放导师工作津贴。评估合格者,学院按指导学生数给予全程导师津贴。
(三)考核结果作为本科生导师下学年聘任的依据。
考核优秀者,学院适当给予奖励。对于指导学生参与学科竞赛、学业论文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等成长类项目的全程导师,根据学生参与情况与获奖等级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学院年终表彰大会对工作表现突出、成效显著的全程导师给予表彰;考核为优秀的指导老师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考核不合格者,暂停担任本科生导师。对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的老师,学院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连续两年未认真履行导师职责者,将终止其导师资格。
六、考核安排
(一)5月26日前,组织学生填写《外国语学院2023-2024学年本科生全程导师工作情况调查表》,完成年度学生评议。
(二)5月31日前,本科生导师个人填写《外国语学院本科生全程导师指导情况记录表》提交各教工党支部书记,给出初步考核意见。
(三)6月3日前,各系部结合初步考核意见和学生评价完成系部评价,并将考核意见和推优人选报送学院党委。
(四)6月5日前,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讨论确定本科生全程导师考核结果,并按照学校要求,确定推荐拟上报学校优秀全程导师人选。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二O二四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外国语学院2023-2024年度学院全程导师各系部考核优秀名额分配
序号 | 部门名称 | 导师人数 | 各系部推荐学院优秀名额 |
1 | 英语系 | 27 | 3 |
2 | 日语系 | 17 | 2 |
3 | 法语系 | 6 | 1 |
4 | 大学外语部 | 9 | 1 |
5 | 研究生公共外语部 | 4 | 1 |
合计 |
| 63 |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