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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创建时间:  2025-03-24  华阳    浏览次数: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4〕4号)、《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印发<2025年上海市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沪教考院社考〔2025〕4号)和上海市相关文件精神,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根据《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制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办法。

一、工作原则

严格执行上级部门发布的招生政策和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选拔的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察和综合评价,加强诚信考核,强化考生的诚信意识。复试过程中坚持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

二、组织管理

为确保学院研究生招考工作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成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监察工作小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统筹、协调本学院各学科专业点的考试、招生及复试环节,并对我院学科专业招生复试结果负责;招生监察工作小组参加本单位招生领导小组会议及制定招生考试政策的有关会议,复试期间监察人员进驻现场,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三、划定复试分数线

根据我院学科专业特点,结合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分数线、我院统考招生计划、报考生源等情况划定我院各学科专业复试分数线,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全部参加复试,择优录取。

各专业复试分数线详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jszs.shu.edu.cn/)。

四、统考名额(不含推免名额)

专业名称

统考名额

外国语言文学

16

英语笔译(全日制)

33(含1名士兵专项计划名额)

日语笔译(全日制)

6

法语笔译(全日制)

2

英语笔译(非全日制)

25

日语笔译(非全日制)

30

备注:根据复试情况,名额可能会有微调,统考招生数以实际公示为准。

五、复试形式、时间、考核办法

我院2025年研究生统考招生复试以线下面试的方式进行,具体复试要求及安排如下:

环节1: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

2025年3月28日(周五)

14:30-16:30

(日语笔译、法语笔译)

2025年3月30日(周日)

08:00-08:30;13:00-13:30

(外国语言文学、英语笔译)

28日:

宝山区上大路99号上海大学宝山校区C楼C106前台

30日:

审查地点另行通知

1.带身份证和相关复试材料,通过闸机刷身份证入校。

2.根据现场公布的面试时间地点,熟悉场地。

环节2:统考面试

专业

时间

地点

外国语言文学

3月30日(周日)

08:30-12:00;13:30-17:00

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英语笔译

3月30日(周日)

08:30-11:30;13:30-16:30

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日语笔译

3月29日(周六)

08:30-11:30;15:00-17:00

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法语笔译

3月29日(周六)

13:30-14:30

资格审查当天通知

复试总分300分,各部分的成绩比例为:听力100分,口语100分,专业能力考核100分。三部分内容均通过考官和考生问答的方式进行,每部分分值由考官综合评判。复试过程中,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

注:因全国高等学校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在2025年3月29日进行,我院英语笔译和外国语言文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时间为3月30日。

六、资格审查与复试材料提交

资格审查相关材料提交请参见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的《上海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阶段考生须知》。请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达到学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根据要求,在2025年3月25日8:00后至2025 年 3 月 28 日 22:00 前登录上海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材料提交,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ZS/,登录名为考生准考证号,密码为考生身份证号。调剂考生资格审查材料提交办法由学院另行通知。

七、复试内容与成绩计算、录取规则

1.按照学院招生名额、复试录取规则、考生总成绩排名(=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思想政治和品德、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总和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初试成绩较高的考生,如初试成绩依然同分,优先录取业务课二成绩较高的考生。

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180分以下)不予录取。

3.复试结束后,我院会将复试结果及时通知考生。

4.已录取的推免生不再参加此次研究生统考复试。

5.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学校和学院不承担责任。

八、调剂信息

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其他具体调剂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九、招生体检

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体检,由学校医院组织。体检不合格者,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信息公开

咨询及申诉电话:021-66131282(学硕张老师)/ 021-66133246(专硕姚老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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