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 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创建时间:  2020-09-15  朱一佳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加强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健全研究生培养考核与分流淘汰机制,根据教育部、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教研[2013]1号)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加强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保证和监督体系建设的意见》(学位[2014]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一、培养目标

为了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级人才,本专业对博士生提出以下几项培养目标:

1.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人文素养,熟悉中外先进思想和文化,具有较高的双语水平和宽广的知识面,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学风严谨,具有良好的专业素质和人文素养,乐于奉献。

2.基本掌握语言文学文化、历史和传播学的基础知识体系,具备良好的理论素养和学术研究能力,熟练运用专业方向的外国语言(英语或日语),掌握一门第二外语,具有较高的跨文化沟通能力,形成跨学科和交叉学科的研究能力,能够在理论研究、方法应用和材料对象上有所创新。

3.服务于国家战略、长三角一体化建设和上海建设国际化都市的需要,能够胜任高校、科研机构的相关领域研究和企事业单位的创新发展。

二、修业年限

本专业博士研究生的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不超过8年。

三、培养方向

1.语言文学文化研究

2.中西比较文学文化研究

3.翻译与文化传播

4.东亚文学文化研究

四、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学科博士生的学分最低为19学分,其中本专业的专业基础课、专业选修课不低于8学分,创新创业课不少于2学分。

五、培养计划制定

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制和导师组培养相结合。为了鼓励交叉学科不同研究方向的交流,提倡导师指导与导师组指导相结合,成立3~5人组成的博士生指导小组,由指导教师牵头,小组成员参与制定博士生培养计划,检查博士生学习和论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及博士生的实际表现,导师组有权提出淘汰或终止研究生培养。

博士生入学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制订培养计划。在入学后1个月内,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输入培养计划,同时,打印的纸质版培养计划报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学院留存备案。

凡列入培养计划的课程必须修读合格方可申请开题。此外,本学科点博士生就读博士期间,应在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认定的刊物上,以上海大学为第一单位发表(或录用)2篇与学位论文主要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检索的刊物上发表(或录用)或在北大中文核心(仅限外语类、大学学报、社科综合类)检索的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文。

(2)申请人在CSSCI期刊(包括C集和C扩)上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并有1项经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主持鉴定、验收的科研成果,研究者排序:前三名。

(3)申请人在CSSCI期刊(包括C集和C扩)上正式发表1篇学术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并出版独立专著、参加专著撰写或翻译学术专著并正式出版,其字数不得少于十五万字(编著者排序要求同学术论文要求)。

(4)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美国人文引文索引)检索的期刊上,在《外国文学评论》《外语教学与研究》《中国翻译》等权威期刊上以及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转载的、以第一作者发表(录用)1篇学术论文。

在境外发表的在SSCI(社会科学引文索引)、A&HCI(美国人文引文索引)检索范围之外的学术论文(中文或外文)经学位委员会认定后等同于C刊。所有发表的论文作者排序:第一作者或者除导师以外的第一排序署名,其中至少有1篇论文是第一作者。海外留学生参照本量化指标执行。

六、必修环节

博士生应按照培养计划开展学习和研究。本学位点根据《上海大学研究生培养过程质量监督与管理办法》考核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开题与中期考核及学位论文预答辩等环节,对各环节未达到要求的博士生给予学业警告、延期、分流淘汰或淘汰等处理。

1.课程考核:博士生在第一学年内完成培养方案中的各项课程,第二学年秋季学期进行课程考核。如有课程不合格,不得进行中期考核。

2.中期考核:应在第二学年冬季学期前完成。考核内容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理论基础,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通过中期考核的“博士候选人”,可申请举行开题报告。

3.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般在第二学年冬季学期结束前进行。在一级学科范围,邀请与学位论文选题相一致的交叉学科正高级职称专家参加,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半数),开题报告为公开性报告,评审通过后方可进入论文撰写环节。

七、科学研究与论文工作

学位论文工作是博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博士研究生学科专业知识与学科理论运用能力的综合考察,也是对其独立研究能力、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的全面考察。本学科属于交叉学科,研究生的专业知识和课题选择应遵循本学科的研究方向,根据课题内容要求,在导师指导下按照本学科培养要求进行,学位论文可用汉语、英语或日语撰写。为保证质量,培养过程主要包括下列环节:

1.论文选题开题报告

应在第二学年冬季学期结束前进行,对于学位论文的选题,研究课题应与本学科的前沿研究相关或来自与本学科有关的国民经济与社会文化发展中的重要问题。根据论文选题内容确定属于外国语言文学、中国语言文学、世界史、新闻传播相关学位范畴,并按照相应要求进行开题。开题前应修满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分(博士生阶段至少19学分),且在导师指导下充分查阅与本研究相关的国内外文献资料,进行广泛的调查研究工作,掌握本学科国内外前沿领域的研究动态,撰写并递交2~3篇文献阅读专题报告或学术讨论会小结报告。开题报告文本一般不少于15000字,内容包括文献综述、研究现状、选题意义、研究内容、难点与特点、进度安排、预期成果和创新点等。

2.学位论文阶段性报告:对论文的进展情况进行中期考核,以保证按进度进行,应在第二学年春季学期或第三学年秋季学期进行。博士生要写成不少于4000字的研究工作阶段性报告,向博士生指导小组就学位论文进展情况做汇报,若实际进度与计划偏离较大,将给以警告。在预答辩前,博士生指导小组对学位论文质量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者不能提交预答辩申请。

3.学位论文预答辩:博士生预答辩应在正式答辩前三个月举行。预答辩通过者才能进入论文“双盲”和正式答辩环节。论文经导师审阅签署意见后,组成不少于5位正高级职称专家的预答辩委员会(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半数),对博士研究生的预答辩情况进行匿名投票。投票意见分为“通过”或“不通过”。通过者根据预答辩专家的评议意见进行修改,经导师签署意见后送外审;不通过者必须重新撰写论文,半年后再次申请预答辩。连续三次未通过预答辩者,则视为该生不具有申请博士学位资格。

4.论文外审:通过预答辩的论文,经导师签署意见,由研究生院聘请校外专家进行“双盲”评审(即提交评议的毕业论文隐去作者和导师姓名,反馈的评议结果隐去评议专家的信息)。“双盲”评议合格,同行评阅也合格,博士研究生可进入毕业论文答辩环节。盲审专家、评阅专家如有修改意见,答辩前博士研究生应根据相关意见修改论文,交由导师审查并签署同意答辩的意见。

5.毕业论文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不少于5名正高职称专家组成,(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半数),必须包括与学位论文课题相一致的交叉学科正高职称专家。答辩通过方可提交学校授予博士学位。答辩不通过者,经答辩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可在一年内修改论文,然后申请重新答辩。

6.论文完成并通过答辩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上海大学授予学位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评审和授予学位。

7.异议处理:研究生本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外国语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申诉,由学术委员会按照相关程序组织核实并进行处理。如对学院学术委员会处理仍有异议,可向上海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由研究生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裁决。

本办法自2020年9月1日起实施。

本办法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2020级博士培养方案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0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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