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硕士生导师工作职责

创建时间:  2013-09-11  刘佳    浏览次数:


上大外内[2012]1
为了明确我院硕士研究生导师的工作职责,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硕士生管理制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特制定本硕士生导师工作职责。
1、凡获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都有责任指导硕士研究生。根据学校导师资格审批程序,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由教师本人申报填写《上海大学硕士导师资格认定表》和《上海大学硕士导师上岗审核表》。
2、导师应做好研究生的学术道德教育,杜绝编造数据、抄袭他人研究成果的事件发生。导师应遵守学位论文提交前的签名制度,研究生拟发表的学术论文,导师都应亲自过目、审稿把关。研究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导师应负一定责任。若学位论文不通过,暂缓当年应发的导师津贴。如果学位论文第二次通过,发放当年应发津贴的80%
3、硕士生导师必须出席学院安排的各类有关研究生培养的会议或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须提前请假,无故缺席者酌情扣除导师津贴。学院每学期收集研究生对硕士生导师的评价,评价等级为"不满意"者经核实后酌情扣除导师津贴。
4、硕士生导师应全面了解学生的身心健康、学习情况和研究进度等,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每两周至少与研究生交流一次,定期检查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协助做好对研究生的阶段性考核(参见附件"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大事记")。
5、硕士生导师应关心研究生的就业问题,给予他们积极的推荐和帮助。
 
外国语学院
20139月修订
附件: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大事记
序号
教学事务
时间
1
研究生预答辩
每年3月初、中旬
2
学术型研究生开题
每年3月底~4月初
3
研究生抽盲送审
每年4
4
研究生入学复试
每年4
5
研究生培养方案、招生简章以及考试大刚修订
每年4
6
研究生创新基金结项
每年5月底~6月初
7
研究生正式答辩
每年6月初
8
申报自主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
每年8~9月份
9
上海市研究生优秀成果(学位论文)申报
每年7~9
10
研究生新生选导师
每年9月份
11
研究生"光华奖学金"
每年9月底~10
12
研究生免试推荐工作
每年910
13
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
每年9
14
研究生开题示范会
每年12
15
研究生创新基金中期检查
每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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