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表彰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的2022届全日制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根据中共上海大学委员会研究生工作部、上海大学研究生院[2021]22号《关于做好2022届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外国语学院研究生党总支依据《上海大学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广泛征求师生意见,制定评选实施细则,具体如下:
一、评选条件和名额
评选对象为2022届全日制非定向博士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要求在校期间思想政治素质优秀,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突出。具体评选条件参见《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附件一)。
评选比例:推荐的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分别不超过当年非定向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和8%。
评选对象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2022年12月31日)完成答辩并顺利毕业离校,否则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并收回证书。
二、评选流程
1、个人申报
符合《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中评选条件的毕业
研究生进行个人申报,并准备如下申报材料:
(1)《2022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本表格正反面打印,一式三份);注意不要修改申请表格式。
(2)个人事迹(1000字左右,以第三人称如实撰写,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3)《导师推荐意见表》(由导师如实填写并签字);
(4)《社区意见表》(由社区管理员如实填写并签字);
(5)《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
(6)《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附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复印件、成绩单)
请各班长将上述材料纸质版、电子版于12月30日前上报各党支部书记,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备注:《导师推荐意见表》《社区意见表》《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无需发送电子版)
2、党支部民主推选
基层党支部根据申报材料和平时表现,充分听取导师意见和同学意见,审核《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表》,讨论决定候选人名单。
党支部书记分类汇总“市优”“校优”候选人材料,于12月31日15:00前将申请人纸质版材料上交B204,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flshu2017@163.com(邮件主题为:年级专业+优秀毕业生申请材料)。
3、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确定答辩候选人名单(2022年1月4日)
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将在充分了解师生意见后,讨论决定答辩候选人名单并予以通知。
4、公开答辩(2022年1月7日前)
候选人参加学院举行的答辩会,外国语学院评审委员会参考导师意见和社区意见,根据申请人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综合素质测评、答辩及申报材料情况等,讨论决定“上海市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上海大学优秀毕业生”外国语学院推荐名单。
5、结果公示(2022年1月7日-2022年1月13日)
研究生党总支将在学院网站及宣传栏对推荐名单进行三天公示,广泛接受师
生监督。
6、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22年1月14日前)
公示无异议后,研究生党总支将推荐名单及申报材料上报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7、上海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及上海市教委审核批准名单。
三、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名单(暂定)
学院党政领导、学术委员会成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
补充提示:
1、《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见附件1;
2、《2022届优秀毕业生申请人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
3、《2022届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3;
4、《导师推荐意见表》见附件4;
5、《社区意见表》见附件5;
6、《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综合素质及社会服务表现测评》相关文件见附件6;
7、申请人务必保证各类表格及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如有虚假操作, 取消评审资格;对已获得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如发现有不符合上述必备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已获得的荣誉称号(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报上海市教委取消荣誉称号)。
8、优秀毕业生推荐人选必须在2022年12月31日(含)前顺利通过盲审和毕业答辩,并顺利毕业离校,否则将取消优秀毕业生荣誉,并收回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