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学院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学院“开放、包容、进取”的“海洋文化”的温润引领下,学院团委、学工办围绕“海星计划”所含涉的五维育人目标体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取得了骄人的成绩。期间,我院本科生、研究生分别在党团建设、学科竞赛、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教学相长等方面,涌现出了一批表现优异的团体和个人。为表彰先进,发挥榜样的引领示范作用,同时激发全院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进一步挖掘“三全育人”内涵要旨,拟举办第五届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之夜”颁奖典礼。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外国语学院全日制在读在籍本科生、研究生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分配
奖项名称 | 学生类型 | 数量 |
党员之星 | 本科生 | 1 |
研究生 | 3 |
学业之星 | 本科生 | 2 |
研究生 | 2 |
自强之星 | 本科生 | 2 |
研究生 | 2 |
文体之星 | 本科生 | 2 |
研究生 | 2 |
竞赛之星 | 本科生 | 2 |
研究生 | 2 |
公益之星 | 本科生 | 2 |
研究生 | 2 |
团队之星 | 本科生+研究生 | 2 |
我心中的的好学导/好导师 | 本科生+研究生 | 2 |
三、评选条件
1.党员之星:理想信念坚定,能够在各方面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中具有较高的认可度。
2.学业之星:学习、科研成绩突出,积极参加各类型学术活动,同时获得本年度学业奖学金。
3.自强之星:积极践行“自强不息“的校训精神,具有奋发向上、顽强拼搏的精神,力争通过自身的努力克服在学习、生活等方面的困难,并能影响和带动身边同学,起到一定的榜样作用。
4.文体之星:积极参加校院各类文体活动,多才多艺,为学院乃至学校文化品牌建设贡献自己的力量。
5.竞赛之星:广泛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学科竞赛,获得校级或校级以上奖项,通过竞赛切实提高自身专业能力。
6.公益之星:在志愿服务、公益爱心方面表现突出,用实际行动诠释爱和责任。
7.团队之星:能够体现学院特色和贡献度的学生组织或学生团体。
8.我心目中的好学导/好导师:受学生喜爱、在学生当中影响较大的在职教师。
四、评选流程
时间节点 | 评选进度 | 实施内容 | 负责部门 |
12月24日-25日 | 发布评选通知 | 制定评选规则,面向学院全体学生公示 | 团委 |
12月26日-28日 | 个人申报 | 基层班团传达评选精神,组织申报工作 | 基层班团 |
12月29日-31日 | 公开评审 | 学院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 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 |
1月1日-6日 | 结果公示 | 推选名单学院公示 | 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 |
补充说明:
* 以自荐或者推荐的方式,填写《2021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申报表》(附件)。
* 学院成立由学院领导、专业教师、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的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根据个人/团队事迹或推荐人意见评选各奖项最终人选并予以公示三天,公示期间广泛征求院内外师生意见。
* 本次评选活动的解释权归外国语学院海星奖项评审委员会。
五、注意事项
1.请将申请表附件1电子版于2021年12月28日(周二)12:00前发送至外院团委组织部公邮:sdwytwzzb@163.com,纸质版和相应佐证材料一式一份交至团委办公室B204;
2.请同时发一张个人风采照片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见附件2;
3.联系人:马思涵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共青团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2021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