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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海大学关于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

创建时间:  2022-12-02  华阳    浏览次数:


各学院、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开展教育平台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原上海领军人才)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开展我校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我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选拔对象及范围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提出申报:

(一)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要注重发现和选拔优秀青年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期结束(即2019年及之前入选)的上海市青年拔尖人才申报的,不占用人单位推荐名额。

(二)符合“品德素质优秀、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发展潜力较大”的基本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1.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的人员(已过培养期的青年项目除外);

2.已入选上海领军人才培养计划(原)的人员;

3.已入选上海白玉兰计划或领军(海外),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4.已入选“长江学者(含青年项目)”、“国家杰出(优秀)青年科学基金”,及部级人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内的人员;

5.已入选东方学者岗位计划且尚在培养期的人员;

6.担任局级及以上领导职务,且不再直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企事业单位领导(市管干部);

7.2019年、2020年已连续两次申报而未入选者,在本年度内无新的重大专业成果的人员;

申报个人须由与之建立合法劳动(人事)关系的用人单位进行申报(以社保缴纳单位为准),从事兼职的专业技术业绩可作为申报材料,经兼职单位确认后一并提交申报单位。


二、校内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启用网上填报,请各学院、部门按照教委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工作。

1、2022年12月8日之前,请各学院(部门)按要求填写相关预申报材料,具体包括《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1)、《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预申报书》(附件2)和《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预答辩PPT》(附件5)电子版及盖章纸质版(附件1和附件2)报送人才办,每个学院限报1名。

2、2022年12月14日之前,人才办组织校内评审,并上报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学校拟推荐人选。

3、2022年12月19日之前,学校按照要求对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为单位推荐申报人开设个人账户和密码,申报人登录“上海国际人才网”相关页面进行申报填写相关信息并网上提交材料。

4、2022年12月20日,学校审核申报人信息并系统提交。

6、2022年12月21日,学院打印装订申报人申报材料,待申报人亲笔签名后报送学校人才办(行政楼409A),学校汇总盖用人单位章,申报材料外送至教委。纸质材料装订要求请见附件3。

7、其他申报。专家推荐、社会团体举荐以及个人自荐,也在此期间进行申报。网上填报的账户和密码,统一向教委申请并由我委网上注册,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由个人网上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并确认提交;并向市教委报送申报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自荐人要对自己网上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三、工作要求

各学院、部门和申报人要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相关工作,申报人要根据专业领域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和附件材料。学院党委按照要求进行审核把关。

材料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3

将相关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人签字)交至行政楼409A,电子版发送至chengzhong@shu.edu.cn。以上所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联系人:

张明明 66134533转8002

程众 66134533转8003


附件(请从文后压缩包下载):

1、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选汇总表

2、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推荐人选预申报书

3、材料装订要求

4、2022年领军项目申报附件证明材料目录

5、上海大学2022年东方英才计划领军项目预答辩PPT模板




上海大学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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