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学校《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的精神,依据外国语学院实际,特制订2025年度研究生推免复试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科学选拔优秀学生。复试过程政策透明、程序规范、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在整个过程中,切实做到尊重考生,以人为本。
二、接收专业
我院2025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各专业均接收推荐免试生,同时也欢迎跨专业报考。
050200 外国语言文学(包括英语、日语、法语三个语种方向);055101 英语笔译;055105 日语笔译;055107 法语笔译
三、申请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 取得所在高校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生。以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备案信息为准,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3.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学术不端行为记录,未受过任何处分。
4.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上海大学规定的体检要求。
5. 具有较强的科研潜力、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6. 专业成绩排名和综合素质排名均在本专业名列前茅者优先考虑。
7.申请直博生,除满足上述条件外,须提交两封相关专业正高职称专家的推荐信(见附文)。
四、申请及接收程序
1. 符合申请条件的推免生可在即日起至2024年9月25日16点前进入上海大学接收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网址:https://gmis.shu.edu.cn/php/bm/)报名, 详见《上海大学2025年接受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接攻博)预报名通知》。未进行预报名的同学也可在9月28日-10月20日内登陆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正式报名(具体时间以教育部通知为准)。
2. 经审核后,学院将择优确定复试名单,并发出复试通知。
3. 报名系统内所列专业均可接收推免生。我院博士点接收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直博生学制为5年,与硕博连读和申请考核制博士生相比,可缩短1-2年学制,欢迎报考。
4. 申请人填写的信息必须准确、有效,学院通过预报名系统发送预复试通知,请申请人注意查看邮箱并保持手机畅通。
5. 收到复试通知的申请者须按要求参加复试。招生工作小组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的原则,根据推免生选拔的综合成绩,结合其在校学习情况、科研创新潜质等业务素质、思想政治表现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复试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2025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复印件、每学期均注册的学生证复印件;
3.加盖所在院校教务处公章的本人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4.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复印件;
5.对申请有参考价值的其他材料,如个人简介、本科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请接到复试通知的同学在复试前将如上材料压缩包【文件命名 姓名+报考专业】发至招生老师邮箱备查。
学术型硕士发张老师waiyuanmianshi@126.com
专业型硕士发姚老师 shdxwgyxyzs0512@126.com
6.推免生必须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开放期间,选报相应的志愿,完成正式报名等相关手续。
7.学院将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内向拟录取推免生发出正式待录取通知(以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发出的待录取通知为准,请在收到后及时答复确认,逾期则视为主动放弃)。凡接受待录取的考生将上报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最终录取名单将上报上海市考试院和教育部审核。
五、复试安排
1.学院成立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并对专业复试结果负责。
2.学院成立由各学科带头人组成的复试小组,负责考生复试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以及程序。每个复试小组由5名专业教师组成,并设立组长1名。
3.推免生复试采取线下形式,地点为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99号(靠近学校南门)上海大学教学楼,具体位置另行通知。
4. 推免生复试时间从9月25日-27日进行(8:00-18:00),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5.复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综合素质及外语口语及听力等。满分为100分,其中:外语面试30分,专业综合能力测试70分。复试时间一般不得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全程录音录像,并妥存备查。
六、其他事项
1. 获得我校拟录取资格的考生,须保持“推免服务系统”注册的手机号畅通。如因关机、停机等而延误接收通知,最终造成无法录取或无法入学,责任由考生自负。
2. 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我校将在复试结束后对拟录取的推免生公示,若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我校将不予录取。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以及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已入学的取消学籍。
3. 我校接收的推免生在入学报到时,录取为硕士研究生的须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未达到上述要求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 未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进行报名的考生,我校一律不予录取。
5. 已被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录取资格。
6.凡被我校录取的优秀推免生,除奖助学金外,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推免生可优先自主选择导师;优先推荐硕博连读;优先推荐参与国际交流。
本办法由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推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学校、教育部相关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联系电话:
(021) 66133246 姚老师(专业型硕士)/ 张老师(学术型硕士)
上海大学外国语学院
2024年9月21日
承诺书及专家推荐信请至研招办网站自行下载
https://yjszs.shu.edu.cn/info/1004/7434.htm
上海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含直博生)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