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关于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的规定

创建时间:  2011-10-20  刘佳    浏览次数:


上大外内[2009]20
为了强化对研究生的培养管理,全面提高我院研究生培养质量,学位论文质量与盲审通过率,特指定本规定。
1) 研究生于二年级春季学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开题阶段,开题报告实行集中开题,定于每年31525日之间举行,要求导师认真批阅学生开题报告,并填写意见表。未经导师批阅的开题报告一律不得参加开题。开题报告须提前一周上报学院,以便安排答辩前的审核工作。不按时报送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本年度开题申请。研究生须作约7分钟的开题内容介绍。
2) 毕业研究生预答辩时间定于每年31015日之间举行。参加对象为全体毕业年级的研究生。要求导师认真批阅学生开题报告,并填写意见表。开题报告须提前一周上报学院,以便安排答辩前的审核工作。研究生须作约10分钟的开题内容介绍。
3) 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与答辩委员会由院学术委员会拟定。答辩委员会人员由三名教授与副教授组成。各学科每届研究生的论文按 30% 的比例随机抽查,送校外专家评阅,以促进论文质量的不断提高。
4) 凡计划参加开题答辩和预答辩的学生须于答辩前提前至少二周把答辩材料交给导师。原则上,导师应于一周内表示是否同意学生送审的答复。
5) 凡获得导师批准参加送审的学生须于送审前一周将开题报告交给研究生教学秘书处。不交或迟交者视为自动弃权,不得进入下一阶段程序的申请。
6) 开题报告和预答辩不合格者,须在二周后重新开题和预答辩。第二次答辩再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阶段的申请。
7) 答辩前后学院安排教师指导学生完善开题报告和毕业论文。
8)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外国语学院
20105月修订




上一条:外国语学院关于学期论文标准化的有关规定

下一条:外国语学院研究生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